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协会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Municipal Engineering Association

中央财政2026城市更新补助向西部倾斜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6〕14号),明确今年将继续遴选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

一、补助标准大幅向西部倾斜

通知明确,2026年度中央财政对入选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不超过12亿元,资金分年拨付到位。西部地区补助标准较东部地区高出50%,充分体现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包括新疆在内的西部省区市政基础设施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分配

通知明确,申报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国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单独推荐,体现了对兵团发展的支持。

三、资金支持两大方向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以下两个方向:

(一)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含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停车设施等改造建设)、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老旧片区(街区)更新改造及活化利用、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补齐民生公共服务短板等。

(二)城市更新机制建设。包括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资金安排筹措和行业发展长效机制、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等。

四、申报时间与纪律要求

各省级住建部门需会同财政部门于2026年5月8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相关材料。通知强调,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防止项目烂尾闲置;不得委托部委相关人员参与编制方案,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简单"编本子、讲故事"或印制奢华材料;除正式公函外,材料一律报送电子版。

此次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将为新疆各城市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带来重要机遇。新疆各地市应积极把握政策机遇,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联系我们
返回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