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协会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Municipal Engineering Association

住建部等多部门出台措施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

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包含六个方面共十一条措施。

主要措施:

一、强化详细规划适应性: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更新目标和具体要求,对拟实施城市更新区域的详细规划进行评估、优化。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下简称“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结合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要求,对城市更新中涉及的土地使用年限、用途变更等过渡期政策进行优化。可按规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用地性质调整、混合开发且符合划拨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

三、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资源的临时利用:城市更新项目在未供应土地前,可结合项目实施需要按规定临时使用现有资源。涉及地下空间开发的,在保障后续供应的前提下,可先办理临时使用手续。

四、完善详细规划调整程序:结合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制度改革,因地制宜细化城市更新地区详细规划编制和调整程序,保障城市更新有效实施。

五、优化规划许可管理: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建筑间距、退让、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调整的,在保障公共利益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按规定程序优化调整。涉及新建、改造和扩建市政基础设施的,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六、加强组织实施: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城市更新行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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