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明确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
支持范围: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各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
补助标准: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不超过12亿元。
资金支持方向: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完整社区建设、历史街区改造、城市更新机制建设等。
通知强调,要坚决杜绝急功近利、盲目蛮干,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