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通知》,明确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每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
政策要点:
- 支持范围: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年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
- 申报条件:申报城市需同时制定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明确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老旧片区人居环境
- 支持内容:包括城市更新行动(2026—2028年)工作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内容汇总表等附件
- 配套措施:入圈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优先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
通知提出,城市更新行动将重点围绕城市功能完善、宜居品质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展开,各地需科学制定更新规划,优化过渡期政策支持,推动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
原文链接:https://www.zgsz.org.cn/h-nd-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