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相对集中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进一步突出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沒有”向“好不好”转变。
支持范围: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每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
补助标准: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不超过12亿元。
重点任务: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包括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综合杆箱、停车设施等改造建设;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历史文代街区等老旧片区改造及活化利用;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市政设施补齐民生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