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明确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通知指出,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每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
申报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
二、城市财力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可控,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
三、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城市更新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综合杆箱、停车设施等改造建设)、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历史文化街区等改造利用;城市更新机制建设,包括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资金安排和行业发展长效机制、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