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人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通知内容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实投标人主体责任,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规范高效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和我区关于推动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人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主要措施
- 明确投标人主体责任范围
- 规范投标行为,保证投标文件真实性
- 禁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 建立投标人信用评价机制
- 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
本通知自2026年1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