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4.56亿元,用于支持新疆8个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重点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将惠及居民36.76万户。这是国家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大对西部地区支持力度的重要举措。
本批资金将重点投向群众急难愁盼的"里子"工程,包括老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燃气管网老化治理、供水管网漏损修复、城市内涝治理等内容。通过系统性改造,将有效改善各族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运行效率。
"十四五"时期,新疆已累计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254个、惠及92.43万户居民,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5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关于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若干重点举措》,围绕规划、土地、资金、审批等关键环节,提出23条具体举措,为新疆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系统性的政策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更新专项,2026年安排资金970亿元,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新疆各地将抓紧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让各族群众早日享受更加安全、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