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协会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Municipal Engineering Association

住建部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新举措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通知,从六个方面推动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各地可采取技术修正等方式优化原有详细规划,简化修改程序。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对加装电梯、停车及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二、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国家支持产业的,可享受不超过5年的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期满后按新用途办理手续或恢复原用途。

三、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临时利用。制定空闲建设用地的临时利用规则,对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的存量建(构)筑物临时利用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纳入清单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

四、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整体运营。开展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活化利用,建立多门类资源资产在特定空间内组合供应和整体运营机制。

五、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可通过预编不动产单元办理预告登记,保障更新中权利的延续性。老旧住宅自主更新项目可直接按户首次登记。土地带建筑一并储备供应的,探索简化登记申请材料。

六、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对历史上形成的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根据全国国土调查结果,区分不同时期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并纳入规划"一张图"严格监管。

本通知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各地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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