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实施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的通知》。
该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措施:
一、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优化详细规划,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清单,以及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二、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可享受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政策。
三、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制定空闲建设用地和存量建(构)筑物的临时利用规则。
四、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给:建立健全国有多门类资产在特定国土空间范围内组合供给、整体运营和合理分酉的机制。
五、创新不动产物权登记服务:预编不动产单元,为原所有权、抵押权等权利主体办理预告登记;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可采取直按按户首次登记等方式提供不动产物权登记服务。
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公平公正、包涵审慎的原则,处理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