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出台支持措施,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深入实施。
一是强化详细规划适应性。优化详细规划编制,制定土地复合开发正面清单,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二是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一定期限内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政策。
三是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制定空闲建设用地和存量建(构)筑物的临时利用规则。
四是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给整体运营。开展特色资源调查和活化利用,建立健全市政设施等各类资源资产组合供给、整体运营和合理分配机制。
五是创新不动产物权登记服务。预告不登记单元,对老旧住宅自主更新项目提供不动产物权登记服务,简化申请材料提供登记服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公开公正、包容审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管。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