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于2026年1月正式发布。
一、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更新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要求,对拟实施城市更新区域的详细规划进行评估、优化。可按规定程序和技术标准优化原详细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
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的,可享受一定期限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三、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
可在维护相关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制定空闲建设用地的临时利用规则,明确期限及到期恢复措施,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
四、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给
更加注重特色资源发展,积极开展更新地区自然、景观和文化遗存等特色资源调查和活化利用,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功能结构和用地管理,形成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新动能、新优势。
来源: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2月31日